排污許可證典型案例帶來哪些啟示?
瀏覽: 發布日期:2021-12-16
生態環境部日前公布了第一批排污許可違法違規典型案例,涉及無證排污、超許可排放濃度排放污染物、不按證排污、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開展自行監測、未提交執行報告、未建立臺賬等違法行為,反映出部分排污單位對貫徹落實《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仍不夠重視、治污主體責任沒有落實到位。通過調研筆者發現,當前排污單位在貫徹落實《條例》上還存在一些問題。有的僅了解排污許可證申請、領取流程,而對于排污單位應當如何遵守排污許可證規定,違反《條例》應該承擔哪些法律責任等還不太清晰。有的對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非常重視,但是領證后卻沒有認真查看上面載明的具體內容和相關要求。有的中小排污單位由于環境管理能力相對薄弱,致使貫徹落實《條例》標準不高、隨意性強、彈性較大。比如,擅自增加污染物排放口數量、改變污染物排放口位置等。
實施《條例》是落實企事業單位治污主體責任,實現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有力舉措,同時也有利于推動形成公平規范的環境守法秩序。因此,應確保《條例》貫徹落實到排污單位排污許可管理全過程、各環節。
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常態化宣傳《條例》,及時公布排污單位排污許可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增強排污單位的責任意識。引導排污單位正確處理排污許可證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之間的關系,推動排污單位既嚴格落實環評制度,又切實遵守排污許可制度。
加大幫扶指導力度。分類梳理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落實排污許可制度中存在的問題清單。督促排污單位按時保質完成相關問題整改,舉一反三建立健全相應環境管理制度。同時,幫扶指導排污單位配齊配強環境管理人員,強化對排污單位環境管理人員培訓,提升排污單位環境管理人員能力素質。比如,今年7月,江蘇省蘇州市太倉生態環境局在全市推行“企業環保經理人”考核認證機制,組織首期培訓班,其中企業排污許可管理就被作為一項主要的培訓課程。
加大監管執法力度。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動態監控、預警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情況。將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執法檢查納入各地年度重點生態環境監管執法計劃,與日常生態環境監管執法銜接起來。嚴厲打擊排污單位排污許可違規違法行為。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涉及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此外,還要運用激勵制度動員公眾積極監督舉報排污單位排污許可違規違法行為。江蘇省的做法值得借鑒。今年10月,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江蘇省保護和獎勵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人的若干規定》,明確指出舉報排污單位排污許可違規違法行為可以一次性獲得最高50萬元的獎勵。作者:程晉波
